问题 | 办理房产公证委托书如何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通用材料及相关材料如下: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本市房产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书;4.委托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委托公证。委托出卖夫妻共有房产的,夫妻双方均须到公证处申办公证。5.委托领取产权证的,需要另行提供《业务受理单》原件。6.委托出卖房产的,需要另行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主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房改房还需提供房改档案;房主无配偶的,需提供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7.委托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需要另行提供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具体可咨询当地公证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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