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竞争性谈判与招投标十分相似,都是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在此过程中进行串通将严重侵犯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具有社会危害性,故应当对串通投标罪中的招投标行为作扩张解释,将竞争性谈判的行为纳入其中,进而认定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串通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