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总局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内 |
释义 | 税务总局行政复议期限为60天,但补正申请材料、协商确定受理机关、审查依据、现场勘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期限。行政复议机关负责受理申请并作出决定,调查取证、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处理行政诉讼等。税务局行政复议管辖包括对税务机关、派出机构、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单位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 法律分析 一、税务总局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内 税务总局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内,但是补正申请材料、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审查依据、现场勘验、鉴定等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还要考虑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二、税务局行政复议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税务局行政复议管辖的法律规定: 1.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2.对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依法以自已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3.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向主管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4.对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作出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的,向委托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三、行政复议机关履行什么职责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以下职责: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对行政诉讼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诉讼法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结语 行政复议机关是行使行政复议职权的机关,其职责包括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调查取证、审查行政行为、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处理或转送审查申请、提出处理建议、办理行政诉讼等。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并确保行政复议的合法性与适当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规,行政复议机关还承担其他法律规定的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行政复议,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