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性要约有效期是多久? |
释义 |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要约的有效期。要约人发出要约时一般会规定承诺作出的期限。如果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那么要约失效。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一、迟延承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迟延承诺需要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承诺有效,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二、口头要约制定生效时间 口头要约,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三、订立合同的过程是怎样的? 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要约和承诺,合同订立的过程即是要约承诺生效的过程。要约方向对方发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该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对方对要约实质性内容不作变更的,即可向要约方作出承诺,至此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的全部内容即是合同内容。 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双方之间又可以通过新的要约与承诺进行合同内容的磋商,直至达成合意,完成合同的订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