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2、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法律依据:《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一、正常经费预算的编制:(一)人员经费;指用于单位职工个人方面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人民助学金等。人员经费预算要根据上级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编内实有人数、国家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目”分“节”进行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