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 工资 及 退休 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对于企业如何给员工缴纳 社保 问题,我觉得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 管辖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办理社会 养老保险 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 事实劳动关系 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