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结伙殴打他人认定标准是什么 1、结伙殴打他人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出于私仇旧怨、争夺地盘或者其他动机而结成团伙打架斗殴; (2)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其动机是出于藐视社会公共秩序,寻私仇或者谋求某种非法的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结伙殴打他人和寻衅滋事的区别是什么 1、侵害的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遵守的共同准则;而后者侵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2、行为的起因不同,前者的起因或者说起意,有的是为了争夺称霸的势力范围,有的是无理、无故惹是生非寻求精神刺激或为满足不健康的心理而引发;而后者,一般是因纠纷而引起,大都是一人一事; 3、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前者行为的表现多种多样,后者表现的较为单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