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原则如下: 1、客观评定原则。 2、比照评定原则。 3、分别评定原则。 4、排除原伤病原则。 一、关于鉴定的司法解释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司法鉴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合法、独立、公开;(二)客观、科学、准确;(三)文明、公正、高效。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有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新建司法鉴定机构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包括: 1、等级划分。按照分类与等级进行了划分,最轻为第十级,最重的是一级。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内容结构包括: 1、标准参照ICF有关功能和残疾的分类理论与方法,建立8大类,共281项人身保险伤残条目; 2、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3、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人身保险和其他保险的区别包括: 1、发生情况不同。其他保险所承保的损失事件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人寿保险所承保的损失事件在某一年内发生是不确定,但死亡概率会逐年递增,最后会变成一个确定事件; 2、要求不同。一份人寿保险单向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不仅需要对付每年的死亡风险,而且还要积累一笔基金,以便对付最后肯定会提出的死亡保险金给付申请。 综上所述,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者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期限届满时,按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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