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同贷款买的房产归属需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可通过法院处理。如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可竞价取得;如一方主张所有权,需评估并补偿;如双方不主张所有权,可拍卖变卖并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产归属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房屋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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