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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释义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一、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著作权归属的取得方式
    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全部著作权的权能。著作权的原始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
    (1)自然人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
    (2)法人等组织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就法人等组织而言,它们在主持体现其意志的创作活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原始性获得著作权。
    (3)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因法律推定取得著作权。当自然人是否实施了创作行为有争议时,或者法人等组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视为作者条件有争纷时,在没有充分证据否定于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等组织是作者的情况下,法律直接推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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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9: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