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是无权处分无权代理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共有人单一处分财产属于无权处分。 一、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不成立合同达成的条件是什么 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签订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第一,如果合同经过权利人追认,那么合同有效,或无处分权人在订立合同之后取得了处分权,该合同也有效。第二,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的,无权处分人也没有拿到所有权的,那么合同自始无效,无权处分人要承担因为无权处分给第三人带来的损失。 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如何体现的 关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的体现:房屋虽然只登记于一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房屋,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不予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无权处分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无权处分的合同不可以撤销。因为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但是并不属于可撤销合同因此是不可以被撤销的。 对于无权处分合同,如果经过了权利人追认或者处分人事后取得了处分权的合同则有效;反之合同则是无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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