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签署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释义
    劳动合同中途能辞职,但需提前通知单位。劳动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其他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另外,劳动者也可因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工资等。辞职后若公司不发工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需详细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并请求依法裁决。辞职时应提前通知公司,否则可能影响工资结算。
    法律分析
    一、签劳动合同中途能辞职吗?
    签劳动合同中途能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1、要写明申请方、被申请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2、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事实上,即使已经签了劳动合同,也并不代表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就不能辞职,但是辞职的时候一定要提前通知公司,除非有证据证明公司的一些行为损害了本人合法权益。正常情况下不提前通知公司就自离的,对职工的工资结算非常不利。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间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辞职后,如果公司不发工资,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书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支付拖欠工资等事项。请确保申请书中详细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并在结束语中请求依法裁决。辞职时提前通知公司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这样可以更有利于工资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