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许昌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许昌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带什么材料 (1)填写《郑州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居住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二、许昌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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