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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结婚证要带些的材料有什么
释义
    结婚证办理需要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合照和签字声明。集体户口需要带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属于自己的那页带到民政局。声明需说明本人无配偶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分析
    办理结婚证需要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的户口本(集体户口需要打印集体户口第一页并盖章,同时带上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到民政局);
    (3)男女双方的3张2寸近期合照(蓝色或红色背景都可以);
    (4)签字声明,证明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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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1: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