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转让付款后原专利权人还可以使用吗? |
释义 | 一、专利权转让付款后原专利权人还可以使用吗? 不可以的,利权的转让是可以是无偿的,对于专利转让合同,转让方将专利权转让了的,丧失专利权,因此,转让后,原权利人是不可以再使用专利的,除非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是得到受让方许可的。受让方即新的权利人可以无偿使用。 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律师应当注意专利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依法办理转让手续,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转让专利权时,委托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正式生效。 律师应当注意专利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依法办理转让手续,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转让专利权时,委托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正式生效。 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另外,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 二、转让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专利权的享有除了经过转让,即受让获得之外,还可以由专利的发明人等直接向专利局进行申请注册,经过专利局审查之后授予专利权的途径,如果是同一专利或者是类似的专利由不同人申请注册的,由先申请注册的申请人享有专利申请人享有该专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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