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婚姻一方出轨,另一方想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的话,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对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 2、物证: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证人证言包括:对方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 一、婚内出轨证据怎么收集 1、书面证据: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写下表示悔改的保证书、道歉书等,以及对方单位在查实其婚外情后对其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往来。 2、电子证据: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等,但短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建议应先做一下公证,再提交法院。 3、视频证据: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二、怎样的证据才算婚内出轨 第一、书证。例如,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是邮件;婚外情败露后,对方写下的认错书或是悔过书;夫妻讨论婚外情时,一方对于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是邮件 等。这些证据,均是以书面所表述的内容来证明婚外情事实的存在。 第二、物证。例如,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的通话详单等。 第三、视听资料。例如,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已存在第三者的相关录音等。 第四、证人证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