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收了男方的彩礼结婚后不久女方去世了男方要求退回彩礼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明确规定,特殊情况下,彩礼可以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法官需考虑共同生活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拓展延伸 丧偶后男方是否有权要求退回婚前彩礼 根据我国法律和传统习俗,丧偶后男方通常不具备要求退回婚前彩礼的权利。婚前彩礼是一种婚姻准备阶段的财物交换,旨在表达双方家庭的善意和祝福。一旦婚姻正式成立,彩礼已经履行完毕,不再具备退还的条件。此外,彩礼的性质是赠与,男方并没有权利要求退还。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习俗和具体协议而有所不同,建议男方与女方家庭进行沟通,寻求双方的理解和协商,以达成互惠互利的解决方案。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和传统习俗,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人民法院可能会支持请求返还彩礼的申请。建议男方与女方家庭进行沟通和协商,以寻求双方的理解和达成互惠互利的解决方案。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法官会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因素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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