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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权转让可以吗
释义
    民法典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和继承。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一、民法典规定永久居住权到期怎么办
    居住权是不会到期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年限是70年,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什么是有居住权的房屋
    房屋居住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三、离婚房子归孩子谁有居住权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夫妻双方都不享有居住权。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的,房子为孩子所有的财产,设立居住权,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并且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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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