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申请书应当列明哪些内容 |
释义 | 破产申请书需要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债务人还需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在破产财产可供分配的情况下,优先偿还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用、养老保险和补偿金,然后清偿社会保险费用、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按比例分配。 法律分析 一、破产申请书应当列明哪些内容 破产申请书需要载明的内容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企业申请破产偿还企业欠款的顺序 如果破产财产变价较好,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大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担保债权,偿债顺序就不需要纠结,但是如果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少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担保债权,偿债顺序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首先需要偿还的是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然后是清偿欠缴的除上面一条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所谓的普通债权就是除了担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就是一个公司破产了,而资产在前面两项已经抵完了,供应商往往就没办法收取欠款。 (四)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比如在清偿了前面两项债务后,资产还有结余,但是又偿还不了所有所有的普通破产债权,那么就按比例偿还。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申请书应当详细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债务人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在破产偿还企业欠款时,首先偿还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然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将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四条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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