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干部评上残后是否继续工作还是退出现役,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伤残级别低,不影响工作,自己要求,还是会继续留队的。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和评定。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