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如果强拆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拆迁如果强拆了怎么办? 1、拆迁如果强拆了需要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拆迁遇到强拆应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或者直接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强拆侵犯公民人身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面对强拆报警后不作为该如何 1、向检察院进行控告在面临强拆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人民警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依法履行其神圣职责,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如果在报警后,人民警察不作为、不保护被拆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甚至成为拆迁人的帮凶时,那么就很有可能涉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亵渎公职类的犯罪,情节严重时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一旦强拆报警得不到救济时,应保存好报警相关记录凭证,及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渎职部门进行控告,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向上级公安部门复议在强拆报警起不到任何作用时,本应出警而未履行其职责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对被拆迁人作出了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此时应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复议,请求确认派出所或公安局的不作为行为违法以达到其履行职责的目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房屋面临着拆迁,那么应当严格的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和房屋的建筑面积来确定补偿的标准,当然了,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发生纠纷的此时,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通常情况下都是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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