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用工起一年以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起至补签劳动合同或用工满一年的前一天止,用工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自用工满一年是为双方确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工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