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变更与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遗嘱变更和撤销需满足遗嘱能力、真实意思表示和法定程序的条件。伪造的变更和撤销无效,受胁迫或欺诈的变更可被撤销。变更和撤销需由遗嘱人亲自办理,不得代理。继承人的必留份不得剥夺,变更后的遗嘱应保留继承人的份额。 法律分析 遗嘱人虽可在遗嘱设立后的任一时间、以任一理由变更或撤销遗嘱,但撤销或变更遗嘱也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遗嘱变更或撤销的效力,否则遗嘱的变更或撤销不生效力。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遗嘱变更、撤销时,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设立遗嘱后丧失遗嘱能力的,于丧失遗嘱能力后恢复遗嘱能力前对遗嘱的变更、撤销不发生变更、撤销的效力,原来的遗嘱仍有效。 2、遗嘱的变更、撤销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伪造的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不为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当然不能发生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效力。遗嘱人因受胁迫、受欺诈而变更、撤销遗嘱的,不发生遗嘱变更、撤销的法律后果,原遗嘱仍有效,利害关系人可以主张撤销遗嘱人的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意思表示。 3、遗嘱的变更、撤销须由遗嘱人亲自依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 遗嘱的变更、撤销同样不适用代理,只能由遗嘱人亲自为之。 此外,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留份。经变更、撤销的遗嘱是否保留了继承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应当被继承人死亡遗嘱生效时为准。 拓展延伸 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法律要求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遗嘱的起草人希望对已经立有的遗嘱进行修改或者废止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根据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和法律体系,具体的法律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遗嘱的变更或撤销需要符合以下要求:起草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意识和行为能力;遗嘱变更或撤销必须是自愿的,不能受到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的影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进行,如书面声明、见证人的出席等。此外,还需要注意遗嘱变更或撤销的时效性,以及遗嘱变更后的合法性和效力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具体的法律要求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和遵守。 结语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需满足三个条件:遗嘱人具备遗嘱能力、真实意思表示和法定程序。变更或撤销需遵循法律规定,否则无效。继承人的必留份不可剥夺,遗嘱变更需保留必要遗产份额。遗嘱变更与撤销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包括起草人的意识能力、自愿性和合法程序等。请注意遗嘱变更的时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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