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传性疾病在重疾险中理赔流程与其他疾病一样,但需要考虑遗传性质对保险公司是否有免责条款的影响。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人不得设置与被保险人行为无关的不利于被保险人的条款; 3.《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因遗传缺陷引发的损失,应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医师向病人或者其近亲属告知可能出现的遗传病风险等重要信息,未告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遗传性疾病的理赔中不能设置不利于被保险人的条款,但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医生在告知病人或其近亲属遗传风险方面未尽职责的话,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