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中存在哪些风险需要承担? |
释义 | 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担:1、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成果交付负担。即在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工作成果的意外损毁、灭失风险应由承揽人负担,交付之后则由定作人承担风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包括的合同有哪些 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承揽合同的特征有:1、标的特定,即承揽合同的标的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2、承担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有偿性等特点;3、承揽合同的其他特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加工承揽合同中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下:1、质量条款要约定不明导致的风险。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2、原材料提供的质量风险。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3、关于留置权的变通。作为定作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因自己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引发承揽方行使留置权带来的连锁风险。4、交货方式导致的风险。双方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谁承担责任 承揽合同出了事一般由承揽人承担。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应承担标的质量的责任、标的数量的责任、包装定作物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不妥善保管或擅自调换定作人所提供的原材料等物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的义务主要有 承揽合同当事人要尽的义务有:1、承揽人的义务是按承揽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2、定作人的义务是按约定承担提供材料等辅助义务,并按约定期限支付报酬给承揽人。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七百七十五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该内容由 刘宝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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