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癌症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么 |
释义 | 癌症不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患有医学上肆猛尘认为不应定结婚的疾病结婚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并且是自始无效。期间获得的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知含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裂禅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