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债务由谁承担 |
释义 | 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之后存续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如果公司分立的,则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新《公司法》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有什么规定 公司的吸收合并一般由如下规定: 1、公司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 2、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4、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企业变更前债务怎么办? 公司变更前的债务,可以这样处理:1、公司是合并的,那么变更前的债务是由变更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的,由后面的公司进行偿还;2、公司是分立的,变更前的债务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偿还债务,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不根据法律的规定,而是按照协议处理。 三、公司与公司合并要注意哪些问题 1.通知、公告。要求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合并谈判过程中,合并双方都会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就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取得债权人认可,以确保合并能够顺利进行。2.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3.合并后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在合并之前没有能够清偿其全部债务,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根据公司有限责任原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随着资产走。合并后公司承继被合并公司资产的新设立公司和存续公司就应当承担被解散公司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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