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有哪些特殊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要求有:只有一个供驾驶员乘坐的固定座椅;没有载货的货厢或货架;发动机排量不超过50毫升;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车辆外廓尺寸:长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0.8米,且上下方便;前照灯、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嗽叭等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申请列入目录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只有一个供驾驶员乘坐的固定座椅; 2.没有载货的货厢或货架,但允许有存放驾驶员随身携带物品的货筐或货箱; 3.发动机排量不超过50毫升; 4.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 5.车辆外廓尺寸:长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0.8米,且上下方便; 6.转向操纵系统和制动器灵敏、有效,有驻车制动装置; 7.前照灯、转向灯、示宽灯、制动灯、牌照灯、后视镜、嗽叭等安全设施应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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