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去哪办理? |
释义 | 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要到当地的人社部门来办理,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录用登记手续和劳动者与其他劳动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审查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生效。 一、正规劳动合同是一式几份 正规劳动合同,应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各自保管各自劳动合同。如果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备案的,应该签订三份。已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职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二、离职证明等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证明的用途就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所以说离职证明就等同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过是叫法不同而已。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五条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理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0〕36号)第二条第六款第(二)项规定:国有企业与下岗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或按规定申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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