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保证金一般交给谁 |
释义 | 一、工程保证金一般交给谁 (一)工程履约保证金由施工方(乙方)交给建设方(甲方),交纳金额按合同规定,一般是中标金额的10%。 (二)还有一点要注意,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可要求甲方提供支付担保。 二、工程保证金的约定 (一)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三、工程保证金的返还 (一)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二)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三)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四、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是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左右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保证金是指用于核算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种保证金性质的存款。在法律对于保证金缺乏明确规范的背景下,探讨保证金的类型,对于备用金类型的保证金、预付款类型的保证金、租赁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定金类型的保证金、保有返还请求权的保证金、无双倍返还效力的保证金分别界定,确定各自的法律效力,十分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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