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股权怎样界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股权的界定: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出资、买卖、继承、赠与等原因取得的股权,但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婚姻关系的缔结,夫妻共同股权。夫妻共同股权的主体是夫妻。此外,夫妻共同股权的行使主体是独一无二的,即夫妻共同股权的享有人有时与权利的实际行使人不一致。夫妻共同股权的共同所有权是共同所有权,夫妻不分享股权,只有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妻才能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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