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大实体法和三大程序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是公民权利是根本保障;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任何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为保证宪法的尊严和相对稳定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代表:《立法法》、《选举法》、《国旗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民商法:它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代表:《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等。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法规代表《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经济法: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代表:《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土地管理法》等。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与民生有关的法律部门。代表: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所调整的是因犯罪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代表:《刑法》等。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保证前面六个部门实体法实施的,我们叫做程序类法律,也就是诉讼与非诉讼的程序类法律。比如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有调解、仲裁等。代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关于法律的效力位阶这就要先看上面提到的法的三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如何区分呢,其实很简单。第一层级(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以上讲到的全是,以“法”字结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头,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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