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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需提交哪些资料
释义
    因我爸妈原在深圳共有一房产。现因我爸病逝,并没留下任何遗嘱。在我爸去世后,我妈决定将其与我爸原共有房产产权人变更为我与我弟名下(我们家现直系亲属只有我妈,我和我弟三人)。因在我爸去世后一直没有办理过继承事项,所以现在不知要怎么办理。按什么步骤办理。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因为为我爸治病,家里现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是否有什么合法流程能减免相关办理变更过户费用?
    一、申请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需提交下列资料:
    1.深圳市房地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如有代理人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证或其他权属证书;
    4.继承权公证书;
    5.减免税款证明;
    6.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申请人需先自行前往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三、个人通过离婚、继承、直系亲属赠与、赡养关系赠与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免税(不征税)的过户情形,纳税人持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不征税)证明办理过户。
    一、公证遗嘱办理流程:
    第一:继承手续程序
    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第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5、公证费:一半继承1%;全部继承2%。
    第三:转移登记需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仍需到原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5、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第四:税费项目登记费、交易手续费、配图费、权证印花税,具体咨询交易中心办理人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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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