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微信搜索“北京政务服务”小程序并点击进入,                                                                    (二)在“热门服务”找到并点击“户政服务”;                                                                            (三)找到“居民身份证”栏目下的“身份证预约办理”,                                                                                                                                                                                                                                                                     (四)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补办身份证的类型,点击预约;                                                                   (五)阅读重要提示,点击勾选“我已仔细阅读上述协议,并同意本协议内容”,接着点击“开始预约”                                                                                                                                          (六)按照要求填写信息,接着点击“下一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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