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案犯的案件会比较复杂吗? |
释义 | 有同案犯的案件不一定复杂,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案件本身比较简单,即使有再多的同案犯案件也是比较简单的,有较多的同案犯证人证言也会相对较多。 同案犯是指二人或以上实施同一犯罪的行为。在某些重大刑事案件的追诉过程中,控方经常利用同案犯的证言作为指控其他刑事被告的证据。 一、共同立功认定方法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同案犯的基本情况,包括同案犯的姓名、地址、身体特征、联系方式等信息,属于被告人应当供述的范围。根据被告人的供述,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的,不得认定其有立功表现。 被告人在公安机关逮捕同案犯的过程中确实起到了协助作用。比如被告人现场认定后,同案犯被逮捕;被告人带领公安人员逮捕同案犯;被告人提供了不被有关机关掌握或者有关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线索,有关机关相应逮捕了同案犯; 被告人说明了与同案犯的联系方式,并按要求与对方联系,积极协助公安机关逮捕同案犯,应视为立功。 二、立功减刑如何认定 立功的认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减刑的认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先立案还是先侦查 是先立案后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收集证据的一种侦查活动。补充侦查并不是每个案件都必须进行的活动,它只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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