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的户口随母亲,怎么迁 |
释义 | 离婚了孩子的户口随母亲,迁出如下: 1、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 2、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3、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4、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5、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6、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 7、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8、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9、《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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