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人有权利在未交付物品之前撤销赠与,称为“任意撤销权”。此权利只适用于未公证或不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必须在交付之前进行。此外,该权利只适用于非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公证的赠与合同。 法律分析 赠与人是任意撤销权的主体。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未经公证或未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无需理由地撤销赠与权。该权利必须在赠与标的物未交付或未转移登记之前行使,并且仅适用于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已公证的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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