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保全担保有没有风险 1、诉讼保全担保有风险,与一般担保业务如综合授信担保、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进口开证担保等相比,相似之处在于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法律风险主要也是代偿风险和追偿权不能实现的风险,不同之处在于担保的当事人、担保的主债权、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并且,申请诉讼保全担保和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的法律风险也大不相同。 2、一般担保业务的当事人为债务人、债权人和担保公司(担保人),其操作模式一般是债务人先与债权人商定某项合同或者项目,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债务人应债权人的要求找到担保公司,请求担保公司为该合同或者项目下的义务履行提供担保。担保公司经审查同意后,先后与债务人和债权人签订担保服务合同、担保合同,前者主要是约定担保公司享有的收取担保费用以及代偿、追偿等权利,后者则主要约定了担保公司对债权人的担保义务。 3、而诉讼保全担保的目的虽然也是为了避免对方的利益遭受损失,但担保提供的对象不是对方当事人而是人民法院。按照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诉讼保全担保中,涉诉的双方当事人不像一般担保中那样享有自主参与和决定担保合同内容的地位,人民法院则起到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也即说担保数额、担保方式和担保期限等全部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很少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一、给人担保贷款的法律风险 风险一:帮其还贷的风险 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或者跑路,由担保人偿还。 实践中,还要着重看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对于担保人来讲,区分一般担保以和连带担保。 一般担保:通俗了讲,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保证人才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这样,担保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 连带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仍没有还钱的,债权人除了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外,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让担保人在他的范围内还款)。 风险二:影响信用记录 钱还不上,不仅影响贷款人的信用记录,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也会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