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劳务报酬 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扣除800后20%计算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