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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要盖法人章吗
释义
    

法律主观:
    


    1、原则上是有效的,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即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具备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加盖企业公章、并 法定代表人 签字后生效”为 合同生效条件 ,但是合同只有企业(法人)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则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于 合同的效力 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促成条件成就,视为条件不成就,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 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因此,法人章其实就是单位的公章。但是由于人们在习惯上将真正的法人章称为公章,反而将法定代表人章称为法人章,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约定俗成。所以将圆形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法人章简称为公章,而把方形的法定代表人章简称为法人章,只要沟通双方理解没问题即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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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4: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