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民事案件适用法院的专属管辖 |
释义 |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购房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购房合同纠纷涉及所购商品房存在与购房合同不符的情形,可以到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也可以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管辖有哪些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专属管辖范围包括什么 专属管辖的范围: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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