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市暖气费截止时间 |
释义 | 律师分析: 青岛市的供暖期一般从每年的十月底或十一月初开始,到次年的三月底或四月初结束。在供暖期间,居民需要缴纳相应的供暖费用。一般情况下,暖气费的缴费截止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底左右,具体时间可能因地而异,需要咨询当地热力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为了避免因忘记或延误缴费而导致影响供暖服务,建议居民提前关注和咨询缴费截止时间,并按时缴纳相应费用。如果无法按时缴费或遇到困难,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申请,寻求相应的帮助和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简单讲,就是从滞纳那天开始,算到缴纳那天,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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