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确定婚前财产 |
释义 | 婚前财产是指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按照结婚登记时间前后确定。 婚前财产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因结婚而改变财产的归属,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2.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 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且完全支付房款,婚后实际取得该房所有权的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 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货币,仅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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