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延期交付要如何索赔 |
释义 | 建筑工程延期交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索赔,或者按照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进行索赔;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支付,一并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息支付利息。 一、开发商交房违约怎么担责 开发商交房违约的话,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金赔偿,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工程款违约付利息吗 如果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当一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的,有的建设单位可能因为资金周转问题,会拖欠工程款,这也是一种违约行为。那么,拖欠工程款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怎么算利息?工程欠款可以追讨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因此,建筑工程双方有约定利息从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可要对方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款利息。需要注意的是,如建筑工程双方就工程欠款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准备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向法院起诉的追偿,要及早进行,法律规定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起诉的,法院将不再保护。 三、个人欠款可以收滞纳金吗 收滞纳金要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借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后,债务人逾期未返还借款的,应当自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利息,而不再是无息借款。逾期利息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在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本息时支付给贷款人的超期使用资金的利息,可参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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