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并提交法律意见; 2.辩护律师可以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 3.律师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阅卷,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阅卷分析意见;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