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买受人不收取标的物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合同订立后,买受人应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时受领出卖人按照约定交付的标的物。卖车收了定金不卖了的处理: 1、如果是因买方出现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事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定金不予退还; 2、如果是因卖方出现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事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卖方应退还两倍的定金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