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宣告死亡后还活着婚姻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当事人被宣告死亡后还活着的,其婚姻关系的处理方式:当事人首先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一旦其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其在之前与配偶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如果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那么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仍会处于消除状态,依法不予恢复。 一、户口被注销怎么重新落户 一、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二、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二、民法如何认定丧偶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丧偶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三、构成重婚有要求有哪些 构成重婚有要求如下:一方或双方有有效的婚姻关系或者前一段婚姻关系仍然有效存在,这是重婚的前提,如果双方都没有婚姻关系,或未婚、离婚、丧偶,则不构成重婚。如果一方或双方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已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则不构成重婚。但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婚姻未依法宣告无效或者撤销之前。仍然属于有配偶的人,如果此时与他人结婚,则构成重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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