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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释义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是因为劳动者原因用人单位解除的可以不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在以上因素范围内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也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
    显而易见,年度绩效低并不能算作合理的辞退员工的借口和理由。不属于法律规定中,用人单位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的做法是不受到法律保护和支持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机关投诉与法律仲裁等手段,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索要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劳动者被辞退这个方面是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并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之下,劳动者被辞退都是属于合法的状况,如果无缘无故的辞退劳动者,肯定是属于一种非法的情况。需要由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是劳动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一、员工有过错解聘要赔偿吗
    如果是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公司有书面的证据证明,则公司是无需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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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0: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