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轨有证据能不能净身出户 |
释义 | 净身出户不是法律概念。如果未约定净身出户,但证明丈夫与第三者婚外同居,则丈夫有过错。签订净身出户协议需注意具体财产归属和条件,否则可能无效。建议写明具体财产和触发条件。 法律分析 “净身出户”并非法律概念。 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未事先约定“净身出户”,但妻子方能证明丈夫与第三者长期婚外同居,则丈夫方构成法定婚姻过错。离婚时,妻子可以请求法院酌情判决丈夫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事先书面签订了不违反法律法规、符合夫妻应相互忠实、约定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属的“净身出户”协议,则法院会认定协议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且具有法律效力。 但若协议中涉及以下情况,则可能被全部或部分认定无效:①协议规定协议离婚为财产分割生效条件,但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②协议限制一方离婚自由,如约定“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③协议以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交换,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如约定“一方出轨则净身出户”;④协议涉及身份关系的约定,如约定抚养权归某方等。 建议书写此类协议时,注意以下方面:①明确具体财产归属,避免单纯写“净身出户”;②明确具体触发条件,如“再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再动手殴打女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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