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公司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1、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2、转移档案到新单位或人才代理机构; 3、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4、转移各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办理交接手续。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 1、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解除权或约定解除的情形则享有法定解除权。如果当事人不享有解除权,即使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对方未提出异议,也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2、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解除权是形成权,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合同关系处在长期不确定的状态,会影响当事人权利向享有和义务的履行。根据《民法典》五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有三种类型:一是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行使;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三是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行使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诉讼外的通知方式作出,也可以直接以提起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作出。 二、解除合同通知如何送达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积极遵守履行。以《劳动合同》的解除为例,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 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 然后,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 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总之,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是,需依法按送达程序操作,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是肯定能送达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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